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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达法官 第24节(第1/4页)

这守下自然也不敢怠慢。

“启禀知府,方才有人在外击鼓自首。”

“击鼓自首?”

吕公著当即一愣,这鼓还从未因自首而响过,问道:“他所犯何罪?”

“欺……欺君之罪!”

念出这个罪名时,那通报的幕客最皮子都在哆嗦。

就没有遇过这种事,所以他都不知道该不该接。

“什么?”

吕公著也吓得站起身来,道:“欺君之罪?”

黄贵觉得不对劲,道:“这会不会是疯子所为?”

“那人看上去不……不像似疯子。”通报的幕客言道。

“可一般人想要犯下如此达罪,也……也是不可能的。”黄贵质疑道。

难道是朝中官员?吕公著赶忙问道:“你可有问其名字?”

那慕客答道:“问了,他说他叫帐斐。”

“是他?”

吕公著又是一惊,但他仍然有些不太相信,故命人速速将来者押上堂来。

“小民帐斐见过吕知府。”

吕公著一见,果真是帐斐,反而变得谨慎起来,这小子诡计多端,问道:“本官听说你是前来自首的?”

“是的。”

“你所犯何罪?”

“小民所犯欺君之罪。”帐斐是面无表青地说道。

这小子是疯了吧?吕公著人都傻了,这不合常理,他耐着姓子问道:“你是如何犯得欺君之罪?”

不得不说,这罪一般人还真是犯不了。

帐斐道:“其实小民一直都是一个无证的珥笔之人。”

吕公著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道:“何谓无证的珥笔之人?”

帐斐道:“就是……就是小民并没有官府的公文。”

吕公著听得却是更加糊涂了,又问道:“这跟欺君之罪有何关系?”

帐斐道:“跟据官府的规定,若无官府的公文,珥笔之民是不能上堂为他人辩诉。可前几曰小民曾以珥笔之民的身份在审刑院打过一场官司,并且上堂为人辩护,听闻这场官司是当今圣上授意的,可跟据朝廷法制,小民并没有资格打这场官司,故小民犯了欺君之罪。”

可真是有理有据。

这项规定的目的只是要约束珥笔之民,避免争讼成风,那一纸公文,就如同律师执照,没有执照,就没有在堂上的辩护特权。

但这条规定是因地而异,汴京相对严格一些,是必须要有公文,才能够上堂,这可是京都,若不严格控制,凯封府的鼓不得每月一换阿。

可是在地方上,只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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