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后,
通过蒋瑶瑶这些天来的阐述,身为一名专业人士, 我不得不说, 蒋瑶瑶和周言的结局, 可能会大不相同, 下面我给大家简短分析一下。
张萱丹对蒋瑶瑶的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侮辱罪。顾名思义, 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而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因为我国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侮辱罪
第二点就是, 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很显然,这第二点,张萱丹带多名朋友前去侮辱的行为,有第三人
第三点,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很显然,从头到尾,张萱丹侮辱的都只有蒋瑶瑶一人,就这一点,张萱丹的行为也是符合的。
第四点,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侮辱罪。如果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那就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而情节严重中,恰恰就有一点是: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神失常。很显然,蒋瑶瑶之所以生病,与张萱丹的行为脱不了干系,就这点来说,张萱丹的行为也是符合的。
再从主观要件上来说,侮辱罪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说,如果张萱丹的行为构成了侮辱罪,那她最终的结果,就是以上中的一种,这具体是哪种,还要看情节是如何严重,以及法院如何判决了,这里我也不便直接下定论。
说完张萱丹,我再来说说周言,不得不说,他比张萱丹又要幸运很多,如果说张萱丹的行为已经是犯罪,那周言的行为,应该只能算是民事侵权侮辱。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多说一句,身为一名律师,对于这种结果,我感到十分痛心,张萱丹和周言二人的行为,算是直接导致了蒋瑶瑶过去几年的不幸,然而到头来,哪怕向法院起诉,张萱丹和周言也不会得到他们对等的惩罚,然而蒋瑶瑶,包括她的家人,却为此付出了长达数年的代价,无论是
该知名律师博主的长文一
凭什么啊凭什么周言光赔钱就可以解决了先不说一个女孩子最好的青春已经葬送
我、我弱弱说一句,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我去能不能别这样啊照这么说来,那我们以后还打人干嘛啊,直接把人逼疯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