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越甚的胤礽,不自觉的就皱起了眉头。
一直都有注意儿子行动的康熙皇帝,立马瞄了行色外露的宝贝一眼。少年太子察觉到自家皇阿玛的眼神,立刻就
此时,康熙皇帝和他的亲信汉臣们都已经讨论出来一些思路了。
胤礽总结一下就是,暂时不理会诸如童养媳,典妻出妻重婚,以及寡妇守节不得再嫁等等根深蒂固的社会问题,但是以后大清朝廷从上到下也不再颁
同时再积极努力的宣传推广“天下间男女同为天地生父母养,当同心,同理,同情,同对待”的思想方针,反对“夫死守节”,“一女不嫁二夫”的民俗规矩,以及当前男子拥有的典妻和出妻的权利。
至少让天下女子的婚姻不再只是,把自己的人生从父母的手里转交到夫君的手里的一个过渡形式,而是有了一定的政策保障。
有朝廷出面鼓励和支持寡妇再嫁,保护不愿意被典妻或者被无故出妻的可怜女子,还有那些
当然,对于康熙皇帝和这些汉臣来说,纳妾那是上天赐予男子的权利,是非常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儿。
妾,立女也,可通买卖。春秋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再远一点儿,从甲骨文字形上面解释,从,从女。上面是字,即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起来就是表示有罪的女子,女奴。
至于那个作为后世童养媳制度之始,一些贵族嫁女儿的时候必以侄女姊妹从嫁的滕妾制度,还有那所谓两头大的平妻制度,大清国以后也是不承认的。更不承认她们所生孩子的嫡子嫡女地位,一律视作庶出。
对于一个男子兼祧两房,娶两个妻子的情况,陈延敬大人的说法是,“兼祧后娶之妻,法律上应认为是妾,惟定婚之时,不知有妻,又不自愿为妾者,许其请求离异”。一夫只应该对应一妇,“断无二妇并妻之理”。
当然,针对多妻的问题,新版大清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
所以现
虽然他们也对这条规定做了补充,那就是被重娶和被重婚的两个女子,分得了该男子的全部家产后,不得挥霍转赠等等,
胤礽默默的
除了妻妾名分的事儿做了清晰的划分以外,康熙皇帝还和这些翰林们刚刚还研究出来了,以后大清国的少年少女们合情合理,合法的成婚年龄,男子十八周岁,女子十六周岁。
其中男子低于十六岁不得完婚,
夫妻双方有一个不合格,比如男子不满十六周岁或是女子不满十五周岁,他们所生的孩子,朝廷就可以拒绝给上户籍或者以庶出论。
如果是像他自己,或者大阿哥的情况一样,
也就是说,过几天这些政策开始实施的时候,康熙皇帝还要给户部送去一万两白银,作为他提前娶儿媳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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