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她现在看着这个人,她是不是还要投稿?
“对,我是来投稿的。”何晓雅道,她把信封递过去,“就是这个,你看看。”
何晓雅把信件递过去,她又拽着谭彦之跑了。
这是第二次了,谭彦之好奇何晓雅为什么总是要跑呢。
记者也很疑惑,这姑娘是不是太过害羞,不敢跟人说话?
何晓雅和谭彦之跑到路口,就往路口里走。然后,何晓雅停下脚步,她又探头,那个记者没有追上来。
那个记者往报社里走,她这才看信封,这字迹很熟悉啊。她再打开信封,果然又看到熟悉的字迹,刚刚那个小姑娘就是那个大佬吗?
她相信那样细腻的文章是女子写的,那个姑娘身边的男子不像是写文章的人,倒像是小姑娘找来的保镖。
不是只有男子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女子也能的。
报社里,那些人之前就在猜测这个大佬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他们有给何晓雅打钱,报社还是有人知道何晓雅的真实姓名的,但是他们不说,就是看着别人去猜测。
路口,何晓雅探头之后,又缩回来。
“这么怕他们?”谭彦之道,明明何晓雅不是一个胆小的人。
“也不是怕,我就是不大敢见编辑。”何晓雅道,“编辑就跟老师差不多的,知道吗?老师!”
何晓雅想自己也算是半个社恐了吧?
要是有网络有电脑就好了,那她就能在线上交稿,还不用寄信,也不用亲自写字。
“为了不让他们觉得我写的字太难看,我还总是练字。”何晓雅有些委屈,要知道她不是一个很喜欢练字的人,她更喜欢用电脑打字。
但是她还是得练字,她怕编辑觉得她的字太难看了,就不看她写的文章。每次誊抄的时候,都得誊抄得好看一点。
何晓雅还有保留那些文章的手稿,都放在箱子里头。她都耗费很多纸张,有时候写字写得太难看了,还想着要不要重新誊抄一遍。
好在她现在有些名气了,就算她的字写得差一点,那也没有关系。就不知道编辑会不会觉得写文章的人变了一个,她可是没有变的。
“人都说见字如见人……”何晓雅感慨,“其实吧,写字,只要能看得出来,稍微端正一点,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得写得那么好看呢?”
何晓雅想自己今生为了写作付出太多太多了,她太不容易了。
“确实,能看出来就好。不过你写的字很好看了。”谭彦之没有看到何晓雅手写的文章,但是他看到了信封上的字。他之前帮着何晓雅搬家整理东西的时候,也看到何晓雅写的字,她写的字已经比很多人写的字好看了。
“还是不够好看的。”何晓雅道,“我姐,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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