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第五正之前对于犯罪集团核心成员的推测,犯罪集团首领肯定是那种学识程度很高的存
更何况,
忙活了这么半天,将12名嫌疑人给全部过了一遍之后,除了意外
本身就有内伤
嫌疑人4号、7号、10号,这三人都是无前科人员,全都符合第五正之前对于犯罪成员2号的大概率判定。
三人身上分别表现出来的特质,则是犯罪成员2号
4号是那种一上来就装无辜的类型,且整体的特性看起来比较软弱,与犯罪成员2号的那种悍匪特性相差甚远。
7号则是犯罪成员2号采用本来面目应对问询的典型特征,无任何前科,对于警方的问询却显得应答如流,呈现出一种明显的有准备、有预谋的特性。
10号仅仅只是
初步的问询已经结束,想要开展新一轮的问询,需要各方面再给第五正反馈一些有用的信息,以此为依凭,才能打开更大的一道缺口。
不多时,一组那边再次传回来一些消息,呈报的是街心十字路口那辆自爆面包车司机的一些初步调查。
司机名叫邱鑫,28岁,家里面是开烟花小作坊的,患有一段时间的抑郁症,和街坊邻居的关系都不是很好,曾经放火烧毁过自家的平房,也拿自产的鞭炮炸过瞧不起自己的邻居,由于没有伤到人,只是被行政拘留了几天。
今天开车出门是去送货,给附近一家办喜事的送礼花,预定的整体火药量绝对没有达到本次爆炸的强度,初步怀疑车内引爆的是邱鑫自己私
“本次爆炸的黑-火药成分和上次菜市场的黑-火药成分相同吗?”
上次第五正就断言犯罪集团的黑-火药是手搓的,但没想到街心十字路口的二类炮灰成员竟然会是一家烟花私人小作坊的一份子。
虽然
“已经比对过了,两批炸药之中一些微量元素明显不同,这说明两批木炭的种类是完全不同的,已经可以断定这两起炸药不是同一批次的产物。
考虑到小作坊对于木炭的需求量少,原料供应稳定,大概率可以断定菜市场和十字路口的黑-火药并不都来自于邱鑫所
对于这个非常重要的线索,郎局长那边的组员有些人已经倾向于是非连续性犯案,目前的猜测,觉得有可能是模仿作案。
其中的主要依据就是邱鑫曾经患过抑郁症,还用爆炸物攻击过自己的邻居,这种极具攻击欲望的行为,或多或少的可以证明他应该具备一定的反-社会倾向。
当然了,市局那边的局势依旧十分的严峻,说什么的都有,毕竟犯罪集团分两次制作炸药,又或者是
连续的两次爆炸案,黄侠也知道其性质的严重性,如今他
果然如此!
两起爆炸案的黑-火药并不属于同一批次,这是一件再明显不过的事情。邱鑫身为犯罪集团的二类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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